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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3 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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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yq666666 于 2022-7-3 12:05 编辑
一、项目背景
根据gw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8〕52号),原则上本轮建设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或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的,方可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工作。《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已进入规划实施期的最后两年,鉴于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报批的时间需2-3年,因此启动第四建设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已十分迫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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