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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08: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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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 otsman 打个比方:你有位邻居,在自己家的屋子里说了你“坏话”,姑且不论这坏话真也罢,假也罢。你呢,就跑到别人家里,把人家暴打一顿再堵上人家嘴。这就是某些来保定版块的石家庄网民的逻辑,对吧。什么行径?强盗!你更强悍,先装作不知道似的撇开自己与他们的关系,末了再来一句“表示谴责”这种外交辞令,怎么,真拿自己当大领导了?上个回帖引号部分是《莫斯科保卫者之歌》歌词,不喜欢的话,给你换一段“朋友来了有好酒,要是那豺狼来了…”哼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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