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11break

[龙城轶事] 号外 我省成第二届全国青运会唯一承办候选单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18 15: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原体育场馆还是少,再建点吧,据说因为只有两三块天然草皮的足球场,不够主队和梯队训练,唯一的足球队都有出走内蒙的传闻,希望是假消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15: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申办成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16: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mjw126


    晕,怎么还不比少数民族运动会规格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16: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体育总局发文  我省候选承办第二届全国青运会
    本报讯(记者王建光)12月16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文件,公布山西省人民政府为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承办候选单位。值得一提的是,我省也是唯一的候选单位。最终结果将于本月底公布,如果最终申办成功,将是山西首次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
    第二届全国青运会,简称“二青会”,将于2019年举行。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文件显示:“根据体育总局《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申办办法》和《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申办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截至8月3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提交了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申办报告。根据《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申办办法》规定,当申办单位只有一个时,该申办单位经审查符合条件可自然当选承办候选单位。经审查,山西省人民政府的申办资格和申办条件符合《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申办办法》的规定与要求。现正式公布山西省人民政府为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承办候选单位。”
    今年夏天,我省提出申办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确定太原市为承办城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提交了一系列申办报告以及相关资料。之前,与我省同时准备申报的还有浙江、河南、内蒙古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16: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定了太原的节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17: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阿尔啤


    场地不是理由,公司是想投机,挟足球要政策。要地皮。升到中甲以后能值不少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17: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1878


    胡萝卜加大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17: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耿大这一届还有几年? 要是这节奏得升副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18: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申办成功,对太原绝对是件好事情{:5_1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19: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19: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阿尔啤


    场地不是理由,公司是想投机,挟足球要政策。要地皮。升到中甲以后能值不少钱。
不非常完美 发表于 2014-12-18 17:28


没错,商人本性,内蒙也够坏,每次山西足球一有职业队,一有成绩他们就要截胡,有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21: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地铁2号线能建成,不仅仅是面子工程,福州在青运会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无法开通一号线,按照计划晚了两个月,希望太原不要这样,不过按工期确实危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8 22: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阿尔啤

祝贺侯哲今天荣膺2014年度中国乙级联赛MVP,最佳球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9 00: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太原抓住机会,大力发展城建,别让机会再次遗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9 00: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机会,发展城建,带动旅游市场,扩大太原知名度,提高城市幸福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7-28 06:50 , Processed in 0.041849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