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要求(部分):
1、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南华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监管办法》(见附件1)签订《监管协议》并进行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期开工、竣工、交付安置房,接受蒸湘区ZF及南华大学的监管。
2、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蒸湘区ZF和南华大学要求的户型、面积、套数,提供面积约25430平方米的安置房(具体以实际为准),回购价格为4737元/平方米,同时提供安置房户型补差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由被征收人按不高于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购买。
3、要求竞得人在为期10天成交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南华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方案》和《南华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监管办法》与蒸湘区人民ZF及南华大学签订《南华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监管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之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土地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