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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2 16: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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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武汉研究院关于长江新城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的建议
推进新城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ZF投入为主体、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为补充的传统融资模式难以为继,关键在于投融资体制创新。为此,我们就长江新城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提出八点建议。
建议一:明确目标,把长江新城打造成新金融中心(“金谷”)。
长江新城建设金融发展规划应与城市规划并行。“金谷”要从区域金融中心逐步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开展国际金融业务、开拓新的金融业态和泛金融业态,成为金融总部机构最集中、金融创新最活跃、金融业态最丰富、金融市场最开放、金融生态最良好的高端金融服务中心。
建议二:打造金融控股集团,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金融控股集团要成立ZF引导基金、产业基金、城市发展基金。探索在长江新城首设金融局,形成长江新城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民营金融机构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金融体制,全面撬动银行、信托、保险、证券、创投、担保、租赁等资本要素,通过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投入长江新城建设。
建议三:借助多种基金,打造多层次资本市场。
重点引进天使、风投、产业、并购等股权投资基金,大力培育本土天使投资人,吸引全球知名天使投资人,集聚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机枃;特别要突出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新金融业态。
建立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资本交易中心,积极争取在碳金融、航运、大宗商品、文化产权、技术产权、大数据、排污权、水资源等领域建立全国性的要素交易市场。
建议四:以PPP项目为抓手,推进长江新城公共设施建设。
PPP项目可以利用金融工具和资本市场,提高杠杆融资比,增加多样化收入,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得到政策性金融支持。要以PPP项目为抓手,加大长江新城建设中轨道交通、市政公共设施、土地开发、经营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
要像“嫁女儿”一样精心选择合作伙伴:特别提倡民企和国企、央企合作,通过参小股、做分包,优势互补推进PPP项目在长江新城落地。进一步完善立法,遵守契约精神,防止竞争中利益输送等违规违法行为。
建议五:以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为先导,借用资本招商推动长江新城建设和发展。
依靠ZF政策扶持和资金导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组织信用度高的武汉龙头国有企业组团进行海内外融资,吸引国际资本参与投资。
建议六:借力湖北自贸区历史机遇,推进新城投融资体制创新。
充分研究长江新城建设与武汉自贸区建设协同发展的可行性,形成武汉自贸区账户与长江新城之间的金融渠道便利性融通,筑好金融风险“防火墙”
建议七:借力互联网金融,开展新城投融资体制创新。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传统ZF财政建设资金、城投平台与风投等投融资主体仅占全部主体的20%左右,长江新城建设既要利用好这20%的传统主体,还应借力占全部主体80%左右的互联网金融小微用户进行投融资。
要借助武汉既有的龙头企业和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民企500强等构建以武汉为主导的集交易、金融、征信、保险服务等业务为一体的中部地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包括互联网金融产品软件研发中心、互联网金融一条街、互联网金融数据灾备中心及互联网金融高端人才群落基地等。
建议八:坚持市场配置资源,推进长江新城投融资创新。
要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与民间融资机制入手,并进行长期培育。以市场化机制配置要素,形成市场融资为主导、ZF投资为补充、民间投资竞相迸发的新城投融资格局,促进长江新城建设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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