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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17: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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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1)该宗地块一为望城区货币安置区限价商品房用地,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住比例为1:9,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2079平方米,居住及其配套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08710平方米;地块二土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二内配套的商业服务性建筑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2)套型要求:根据望政发[2014]172号,地块一中套型建筑面积(含公共部分分摊面积)在55-165㎡/套之间,具体套型限定为建筑面积55㎡/套、82.5㎡/套、110㎡/套、137.5㎡/套、165㎡/套五种形式。82.5㎡/套、110㎡/套两种形式之和占总套数的比例不低于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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