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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6 18: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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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交告字〔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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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地块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应与紧邻地块北侧用地面积约为188096.37平方米的地块整合后统一开发建设,整合后地块建设净用地面积约为194043.33平方米(合291.06亩)。
(二)土地受让人须按照2019年12月3日获批的规划总平“恒大华府总平调整(编号2019-368号)”进行开发建设,地块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停车位等建成后须与北侧188096.37平方米地块共享共用,边界处不得设立围墙、栅栏等物理障碍物,且应结合总平设置出入口,不得另行开设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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