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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9: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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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洛阳市王城大道快速路一期建设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第1、2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介绍
洛阳市王城大道快速路一期建设工程已经由洛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以下简称“洛阳王城大道PPP项目”)。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已获得洛阳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并作为项目采购人。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8]4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8]003-3号)邀请有兴趣、有能力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或者“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王城大道PPP项目,包含洛阳市王城大道快速路(机场路花坛南~南环路)一期建设工程、洛阳市西环路提升改造工程孙石路上跨西环路立交工程及洛阳市西环路提升改造工程创新路下穿西环路立交工程。
2.2 采购标段
王城大道PPP项目按三个标段采购三家社会资本方,本次采购的是第1、2标段,社会资本可以兼投但是不能兼中,其中:
第1标段:机场路花坛南至陇海铁路桥南,长4.33公里,工程费用暂定约19.0亿元,年度运维成本暂定约1607.29万元,以上费用最终以洛阳市财政审定为准。
第2标段:陇海铁路桥桥南至王城大桥南,长5.12公里,工程费用暂定约19.2亿元,年度运维成本暂定约1624.20万元,以上费用最终以洛阳市财政审定为准。
2.3 采购范围
王城大道PPP项目第1、2标段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
本次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移交等全过程的工作。项目合作期限为17年(包括建设期2年),自《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计。项目公司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政府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支付项目公司提供的公共服务,在合作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王城大道PPP项目无偿移交给市住建委或市政府授权的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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