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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9: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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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晋阳湖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岸配套设施、东岸地下车库、西北岸配套设施、西北岸地下停车库)项目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5)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及市本级政府财政筹措。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报建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环湖北路以南、环湖东路以西、环湖西路以东、晋阳湖水域东侧、西北侧。东岸配套设施总面积4559㎡,高度4.5m,地下一层,框架结构。东岸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37534㎡,高度4.5m,地下一层,框架结构。西北岸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045㎡,高度5m,主体一层,框架结构。西北岸地下停车库15706㎡,高度4m,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工程总投资额约为2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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