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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8 09: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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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都卖不动了,去年的拍地条件:不仅需要新引入一家《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中前50强企业(2018-2022连续五年)的省级(含)以上总部、和一家《财富》杂志公布的中国500强中前100强企业(2018-2022连续五年)的2家控股(或全资)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注册及纳税地应位于湖南湘江新区,自注册之日起十五年内不得迁离。
引入的上述企业2023-2028年须在湘江新区缴纳的税收地方贡献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其中2023-2025年不低于5000万元,2026年不低于2000万元,2027年不低于3000万元,2028年不低于5000万元。
还须出资建设1个公园和2条城市道路,同时出资不低于600万元,用于麓景路西侧临街建筑(枫林路-燕航路)外立面提质改造。
后来被北京天鸿拿下后于年底退地了。
今年直接变成了纯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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