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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5 19: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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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关于支持衡阳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议
建议编号 0497
建 议 人 邓群策
提交日期 2021-01-25
建议内容
衡阳是湖南省第二大城市、湘南地区中心城市和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领头雁城市,也是全省区域发展战略中的南向重点城市。2020年12月,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提出构建“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经济格局,明确衡阳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衡阳建设现代产业强市。这是省委、省ZF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衡阳未来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
当前,衡阳正在市委、市ZF的坚强领导下,举全市之力朝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总目标发力冲刺。然而,目前存在的一些客观现实条件对衡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影响制约较大,急需突破。一是省级层面支持衡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政策力度急需加强。近年来,广东、河南、湖北、江西等地纷纷出台政策,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布局、城市能级定位、财政转移支付方面给予了省域副中心城市大力支持并取得巨大成效。相比兄弟省份特别是江西省支持赣州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而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政策,衡阳市急需省里加强对衡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政策支持力度。二是衡阳市中心城区区划面积过小急需调整。我市中心城区人口170万、密度3280人/平方公里,均居全省第一。与人口总量、密度全省排名相比,衡阳市中心城区(蒸湘、珠晖、石鼓、南岳)区划面积仅518平方公里,只有岳阳的1/3,排名全省倒数第三(仅大于邵阳和娄底),与省域副中心城市地位极不相称。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基本趋于饱和对城市功能分区、产业布局、规划设计、城区扩容等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制约了城区经济首位度提升及引领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三是衡阳能源应急保供能力偏弱急需强化。湘南地区是全省电力第二大负荷中心,2020年湖南省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时段最长的就是湘南地区。作为湘南地区的电力负荷中心,衡阳近年来用电负荷不断攀升并屡创历史新高,但长期以来电源点短缺、储能建设滞后、抗风险能力最弱、用能成本偏高等极大地制约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为支持衡阳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议省ZF在以下方面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出台支持衡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配套政策。省ZF组织相关部门,借鉴其他省份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政策措施,围绕壮大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平台打造、重大项目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及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台关于支持衡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意见。同时,将省级行政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明确不能下放的外,充分下放或依法委托衡阳实施,首批权限建议安排省商务厅比照自贸区第一批97项权限同等直接赋予衡阳市。二是支持衡阳调整和扩大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近年来,衡阳市将行政区划调整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为抢抓2021-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窗口期,当前市级层面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按照城区3000平方公里、300万人口的规模,拟将个别县及中心城区临近乡镇划入城区。建议省ZF组织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支持我市调整和扩大中心城区行政区划并将“支持衡阳调整和扩大中心城区行政区划”列入湖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三是出台支持湘南电力和储能设施建设政策。建议省ZF安排省能源局牵头出台系列政策:实施“差别上网电价”,即上网电价湘南高0.5分、湘北低0.5分,以冲抵电煤运输所增加成本,提高湘南地区电力投资的积极性;扩大湘南地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建设规模指标供给,并同步要求按10%的装机规模建设储能设施,充分放大衡阳输变电和储能装备领先优势,增强新能源储能出力保供能力;进一步扩大大工业电价峰谷差至0.6元,引导削峰填谷、减少用电波动、壮大储能产业、降低用电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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