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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2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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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住户:
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南沙河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位于滨河东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190789.04平方米(286.1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南沙河快速化改造道路建设,道路长约18公里,宽为30米,涉及45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具体位置及涉及单位请登录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收地专栏。
望上述涉及的单位及住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不交回的,将予以注销。
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拆迁补偿事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
被收回土地使用权单位及住户如有异议,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3587157
太原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 四月 四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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