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anderain

[城建综合] 武汉CBD的信息和航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1-17 16: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真正意义上的CBD就是武汉中央商务区了,其他的都是扯谈。但目前泛海资金遇到了困难,开发停滞不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7 16: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MOD 发表于 2020-11-17 16:26
“比如CBD的交通问题可以在经过CBD的江汉大道高架桥和二环线高架桥上开匝道方便CBD车辆上下行”

我 ...

江汉区有不妥协的工匠精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7 16: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楚之游侠 于 2020-11-17 16:57 编辑

前面回复也说了,如果军土置换问题不解决,会严重制约已建成项目的运营发展,现在推进项目并不是很成熟的时机。

军用土地碎片化分布于武汉中央商务区东、西、南部,严重阻碍武汉CBD对外交通联系,形成半孤岛状态。

泛海作为一家企业,在CBD不是为了建设而建设,必然要考虑项目收益的。在现阶段军用土地犬牙交错,交通配套不完善的情况下,它的做法完全可以理解。

既然选择了市场化运作,那就要尊重企业的选择,而不是逼迫人家为武汉做公益。



《战国策·燕策一》有篇千金市骨的故事,讲的是古之君王,有以千金求千里马者,三年不能得。有人主动提出来帮忙寻找千里马。三月得千里马。马已死,买其首五百金,反以报君。

这个时候君王大怒说:“所求者生马,安事死马而捐五百金?”那人回答:“死马且市之五百金,况生马乎?天下必以王为能市马,马今至矣!”

表面上拿重金买来死马是亏本,但要看到这是在以实际行动对外界释放强烈的诚意信号。



近年来一直在谈营商环境,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将以诚信为基,坚守契约精神。当年长江二桥项目和新世界合作时出现的情况,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了。

ZF的公信力是需要以行动来维系,改变承诺的事情,表面看好像你得利了,但长远看失去的是开发商对武汉ZF的信心。下次再需要企业配合时,别人会考虑前车之鉴,会犹豫。

所以之前军土置换说明也讲得很清楚了,现在的重点不是找泛海兴师问罪,而是努力为泛海在CBD的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现阶段精力放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军土置换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和内容,要尽力让军方满意;第二个就是以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央商务区建设分中心作为土地储备实施主体,积极融资解决军土置换资金来源。

如果军土置换解决,把路都铺平了,CBD建设还是不如预期,那违背承诺的就是泛海,到时候市府自然会采取行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7 17: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军土置换 不是容易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7 17: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楚之游侠 于 2020-11-17 17:23 编辑
楚国狂人 发表于 2020-11-17 16:54
江汉区有不妥协的工匠精神


不是工匠精神,而是不能辜负之前市、区以及泛海为武汉CBD建设付出的巨大努力。

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落地、招商引资等工作,从陈训秋SJ、李宪生SZ那任开始,历经五任SWSJ。



一张蓝图绘到底,接力攻坚,一任接着一任干,能有今时今日的成绩,实在来之不易。

《战国策·秦策五》有写,”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此言末路之难也“,越接近成功,道路越是艰难。

确实现在距离“三化CBD”建设目标仍有差距,依然面临军土置换有待加快、原有规划有待优化、项目建设有待提速、产业布局有待更新、区域管理有待创新等问题,但再难能难得过建设之初要什么没什么的时候?



ZSJ在2016年说过,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

现在就是要迎难而上,努力争取最好结果,才有可能获得转机。破罐子破摔,就会被时代抛弃。

何况畏难放弃,那之前的十多年的艰辛付出就前功尽弃了,怎么能甘心?

CBD建设只是大武汉全面复兴过程中的遇到的诸多挑战之一,正是考验决心、韧性的时候,当下唯有协力推进,坚定信心,砥砺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7 17: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好帖子,好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7 17: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楚之游侠 发表于 2020-11-17 17:19
不是工匠精神,而是不能辜负之前市、区以及泛海为武汉CBD建设付出的巨大努力。

土地储备、基础设施 ...

说的真好,点赞,期望CBD会更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7 17: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OD 于 2020-11-17 18:00 编辑
楚之游侠 发表于 2020-11-17 17:19
不是工匠精神,而是不能辜负之前市、区以及泛海为武汉CBD建设付出的巨大努力。

土地储备、基础设施 ...


我觉得有句话是我自己总结的:

搞招商和政企关系的、搞宣传的也好,自己一定内生的要有信心,要有乐观和达观的思想,要有那种看到困难、黑暗、不公平之后依旧知道自己为什么努力的动力和怎么努力的方法。

因为这样才能把事情做成。

所以那天我晚上偶然发现CBD那十几栋写字楼和酒店的内透的时候,突然还是有点小感动的,就觉得做点事不容易的感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7 18: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等了这么多年了,再等几年又何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7 19: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nderain 于 2020-11-17 19:30 编辑
MOD 发表于 2020-11-17 17:58
我觉得有句话是我自己总结的:

搞招商和政企关系的、搞宣传的也好,自己一定内生的要有信心,要有乐 ...

总结一下,泛海目前在武汉CBD建成和在建的写字楼共计18栋,交付15栋,合计建筑面积约160万平方米;

自持及作为业主的建成和在建的商业项目(购物中心、酒店)共计9个项目(4个购物中心、5个酒店),交付5个(3个购物中心、2个酒店),合计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这还不算华发、中城的部分,也不算部分地下建筑和公共建筑部分;

所以说什么武汉CBD是“中央住宅区”的人要么别有用心,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就是被带节奏了。

另外,关于“置换”的推进,确实很艰难,从几个点简单提一下:

1、泛海生活广场那个小场子,还只有部分是泛海的,另外一部分...
2、城广二期外面的草坪,也不是泛海的....
3、城广二期对面,前不久还是空地,飞无人机很方便,这次去,直接给围了,铁门上写上红字,只能躲远一点;
4、云飞路和黄海路,目前不是断头路就是“未完工”,整个CBD,上下班那个点,都只能走那一条路,商业想找人做轻资产都没人敢来;
5、之前谈的部分置换到阳逻,人家说,我市中心的地,换到远郊,一比一?好意思吗?最起码得三比一!另外,人员家属得安排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7 20:3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nderain 发表于 2020-11-17 19:29
总结一下,泛海目前在武汉CBD建成和在建的写字楼共计18栋,交付15栋,合计建筑面积约160万平方米;

自 ...

梦泽湖到10号线CBD站那边最近一直在平土,到武汉中心的路似乎也打开了,这几块地应该都不是泛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8 12: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楚之游侠 发表于 2020-11-17 17:19
不是工匠精神,而是不能辜负之前市、区以及泛海为武汉CBD建设付出的巨大努力。

土地储备、基础设施 ...

说的很好。只是发展不如预期,但也不像很多人带节奏哪有踩低cbd。短时间解决不了的问题,不妨留给时间吧,这么大片市中心核心地段土地就是最大的资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8 13: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hshw425 发表于 2020-11-18 12:55
说的很好。只是发展不如预期,但也不像很多人带节奏哪有踩低cbd。短时间解决不了的问题,不妨留给时间吧 ...

可惜只有等待,市政建设上停滞不前,哪怕多种点树,树长大了,绿树成荫,片区价值更值得期待。目前只有泛海一家死守,毫无援军,这个才荒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8 13: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anderain 发表于 2020-11-17 19:29
总结一下,泛海目前在武汉CBD建成和在建的写字楼共计18栋,交付15栋,合计建筑面积约160万平方米;

自 ...

带节奏说什么中央住宅区,招商和建成公建面积比泛海多和好的好像也没几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8 13: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口人 发表于 2020-11-18 13:10
可惜只有等待,市政建设上停滞不前,哪怕多种点树,树长大了,绿树成荫,片区价值更值得期待。目前只有泛 ...

泛海已经把上海和北京的资产都变卖了为了cbd,包括上海董家渡。分散的jun土问题不是泛海能搞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7-21 03:09 , Processed in 0.035432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