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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办发〔2017〕1号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星城市广场”项目协调指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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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2 14:47:54 访问量:261次 文章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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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星城市广场”项目协调指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金鸭社区服务中心:
为有效解决“红星城市广场”项目当前存在的有关问题,有序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根据2017年1月5日云岩区关于研究红星城市广场项目相关工作专题工作会会议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红星城市广场”项目协调指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林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杨炜锋(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漆勇(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石洋(区政府副区长、区西北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副组长:张晓甦(区人大副主任、区西北线指挥部副指挥长)
朱敬忠(区政府副区长)
向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彭华(区园区办常务副主任、区西北线指挥部专
职副指挥长)
成员:张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桂立安(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邬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东兵(区法院副院长)
李祥(区检察院副院长)
李洪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
吴坤玲(区财政局局长)
齐云(区审计局局长)
王建国(区地税局局长)
徐坚(区国税局局长)
史纪(区规划分局局长)
李德年(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鎔(区国土分局局长)
董学民(区住建局局长)
胡芊(区信访局局长)
刘年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程春燕(区法制办主任)
张鹏军(区园区办副主任)
雷春风(金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何平(区正科级干部)
杨志刚(区贵中公司副董事长、区产投公司总经理)
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产投公司,办公室主任由石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邬江同志和杨志刚同志兼任,负责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项目推进,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并做好会务工作。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印发
共印 1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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