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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9 1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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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开车已6年,只有过一次追尾事故,只是我的前杠和伊兰特的后杠坏了,未伤人,保险走了,当时在滨河路上,车速50-60,前车突然就站住了,我距离7-8米猛踩刹车,根本就不行,眼睁睁的滑撞上去,所幸人都没事。人说耐也耐,说寸也真寸,有人被撞的飞出去好远也只是皮外伤,这三人估计都是内伤。因此司机绝不是漠视生命,只是都有无助时,国外的法律比我们健全,关键是执行的好,我们的法律是因为事实上的不公,所以故意偏袒弱者,导致更加扭曲的法律,不去抓执行而是乱弹琴,只要开车都是待罪之身,行人自带三分理,不知道红绿灯和护栏是法律的捍卫者,还只是幌子。国外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在伤好以后必须参加义工数十乃至数天时间帮助他人遵守交通法则,是对自己的救赎,也是对法律的尊重,对他人的示范。因为司机为了躲你也可能会翻车或撞树,甚至丧命,乘车的人就更无辜了。千万不要为自己不遵纪守法找各种理由,要严以律己,所以请大家务必遵守法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应该也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公正,不是为自己的懒惰找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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