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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修改)成果名称:麓谷二期022-E-18-02、022-E-18-03地块控规修改
申请单位: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
规划修改说明及理由:三辰卡通申请将麓谷二期控规E-18-02、E-18-03两个地块修改为商住用地(B2R2),商住比2:8,容积率≤4.0;三辰卡通申请理由: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三辰卡通与青岛海尔集团成员企业湖南新宝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拟引进海尔集团资本投资建设海尔(湖南)总部基地,同时开发部分为该基地配套和高新区补充配套的住宅项目。
规划修改依据:城乡规划法等。
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变更情况:将三辰卡通用地进行修改:
E-18-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净用地面积43449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备注:山体绿线范围内面积,可纳入地块指标平衡; E-18-03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净用地面积10833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居住、商业商务用地均备注:居住用地与商业商务用地之间的道路对外开放。将三辰卡通北部2000平方米用地纳入E-18-04地块(麓谷小学,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A33)控制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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