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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常泰过江通道位于泰兴市和常州市,公路接线泰兴侧接宁通高速,起点位置设置在泰兴东互通与广陵枢纽之间,常州侧由过江通道向南接入江宜高速,终点位置设置在安家互通处。线路全长约37.383km,其中过江公铁合建段5.304m。
高速公路按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过江段100km/h,接线120km/h;城际铁路按双线设计,车速200km/h;一级公路按双向4车道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
全线设置服务区1处,南北分设主线收费站1处,南北分设一级公路收费站1处,互通匝道收费站4处;布设互通式立交5处,工程总投资210.038亿元。
二、区域环境概况
(1)大气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NO2、CO小时浓度及PM10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服务区周边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羌溪河和德胜河监测点的水质监测指标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长江监测点断面的SS指标有所超标,超标原因是由于长江来往船舶通行水体扰动导致的。
(3)地下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各个监测点位的地下水监测因子基本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状况一般。
(4)声环境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沿线大部分监测点位处的监测声级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声功能区标准,部分监测点受现状高速公路或国省干线交通噪声影响较大不能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准。
(5)生态环境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现场调查,本项目跨越3处生态红线区域,分别是张桥镇西桥古银杏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魏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新龙生态公益林。
本项目沿线植被基本以人工植被为主,其中以农田作物植被占主导地位,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小麦、油菜、玉米和蔬菜等;其次为跨越河流两侧的防护林以及穿越的生态红线区域的林地,均为人工种植林。自然植被以田间、路边分布的灌草植被为主。项目沿线无古树名木分布。本项目位于苏北平原地区,沿线生物多样性一般。
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以农业生产为主,本项目永久用地以耕地、水域、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声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运营期声环境存在不同程度超标,需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项目营运期在采取低噪声路面、声屏障、隔声窗、降噪林带等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敏感点处室外或室内声环境可以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2)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和沥青摊铺时的烟气污染,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合理设置物料堆场,设置施工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和沥青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类比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期距路肩50m处NO2浓度均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当地农田肥田或接管污水处理厂处理;桥梁施工应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采取围堰法,将施工区域和水域隔离,防止施工污染物进入水体。运营期路面径流由边沟收集后集中排入沿线沟渠,服务区及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综上所述,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用土地造成农业减产、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对生态红线区域的影响。本项目工程占地对当地农业生产影响程度较小。随着排水设施和边坡防护工程的完善,植被的恢复,水土流失状况将大大改善。本工程跨越敏感水体长江属于生态红线中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接线穿越张桥镇西桥古银杏种质资源保护区,终点安家枢纽部分匝道位于新龙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内。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不会改变其主导生态功能。在采取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后,可以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四、环境保护措施
(1)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区域,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对运营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隔声窗、降噪林和低噪声路面等保护措施。
(2)大气环境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取土坑,物料堆场封闭,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
(3)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或接管污水处理厂,不外排;合理安排水域施工的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桥梁施工应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采取围堰法,将施工区域和水域隔离,防止施工污染物进入水体。
运营期路面径流集中收集排放至沿线沟渠,跨长江特大桥及德胜河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经收集、沉淀隔油后排入两侧沟渠,不直接进入桥梁跨越水体。服务区及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
(4)生态环境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依法补偿占用的耕地,并补偿因此造成的农民收入损失。工程临时占地尽量使用建设用地和公路永久用地,减少占用耕地。临时用地的恢复方式应与附近村镇的农业生产模式相协调。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现有植被应在施工前进行移栽保护。施工后期,通过公路绿化工程补偿施工造成的生物量损失。施工应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作业面应及时夯实,临时堆土场及路基施工区域应设置挡墙、排水沟、沉淀池等临时防护设施防治水土流失,并配备遮盖物遮挡雨水冲刷。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清理,拆除施工临时构筑物,回填耕植土复垦。桥梁涉水桥墩施工采用围堰法,尽量减少对水生生态环境破坏。
运营期:公路营运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对占用生态红线区的林地植被采取异地“占一补一”恢复补偿措施,保证项目沿线林地面积不减少。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常泰过江通道工程符合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符合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泰州市、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和水源保护区的相关管理规定,其建成通车将强化常、泰沿江地区协同发展,对构建长江经济带立体走廊,支撑扬子江城市群规划,服务城际快速出行具有重要意义,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实施环保对策措施的条件下,常泰过江通道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公示时间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了解该项目信息的渠道;
2.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在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4.在本项目运营期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5.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2)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方式包括信函、电话、传真。提倡意见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八、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69号
联系电话:025-84209233
环评单位: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紫云大道9号
邮编:210014
联系电话:025-88018888-7309
联系人:叶工
E-mail:904173363@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链接:http://www.jshbgz.cn/hpgs/201804/t20180408_4191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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