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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1 11: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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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同意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镇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函》(赣民函〔2018〕4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柴桑区沙河街镇,设立沙河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行政区域范围和政府驻地均保持不变。
二、调整后,柴桑区辖1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5个乡。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人员编制由你区解决,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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