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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3 14: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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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海台tāi州 于 2018-8-25 17:59 编辑
杭绍台高速一期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全长162公里,途经绍兴、金华、台州,其中本工程负责台州段,路线长45.184km,是一个经省发改委批准的PPP项目,已列入省发改委2015年度**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第一批)。主线设桥梁14.78km/39座,隧道约18.66km/10座,枢纽1处、互通3处、互通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与互通合建)、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2处、养护工区1处及相应的管理用房等沿线设施,设雷峰互通连接线约2.2km,双港互通连接线约6.9km,括苍枢纽连接线约1.5km。本项目路基宽度26m,设计时速为100km/h,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总概算86.49亿元,其中建安费60.72亿元。
本工程采用**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建设(即PPP模式),通过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即由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台州元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PPP项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由社会资本方依法组建项目法人,完整履行项目法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主导完成项目投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养护、移交等各项工作。并在PPP合作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合作项目合同的约定将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方。特许经营期为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收费期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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