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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14号线豫园站及穿越段周边地块(黄浦区广场社区64、65、66、67、70、71、72、7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公示。
八个街坊总建筑面积由原规划的22.67万平方米增加至35.59万平方米。
在65、66、71、73、64、67、70、72街坊内保留历史建筑总建筑面积共10万平方米,按风貌肌理建设和修缮,其中金陵东路沿线"骑楼"风貌保留(转为商业、商办建筑用途),规划要求保持金陵东路连续商业界面。
在保留大部分建筑的同时,新建商办、住宅塔楼,增加局部街坊的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原规划均为80~100米,调整为新增塔楼150~240米的建筑高度,73街坊内地标性建筑高度240米,同时风貌肌理保护建筑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为18~24米。
除了保护建筑、保留历史建筑外,一般保护建筑下方及新建塔楼下新建地下室,建议66、71、73街坊地下室一体化设计、67、70街坊地下室一体化设计,并相互分别与65、64街坊连通,同时建议14号线豫园站与73街坊之间设置地下连通道,并在73街坊内(人民路北侧、金门路以西)设置地铁站出入口。
根据此前已批复的《黄浦区外滩社区198、200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2017〕124号),14号线豫园站上盖建筑所在198-1地块,规划的商办塔楼建筑高度为185米,保留"骑楼"建筑的同时新建商业楼,其建筑风格与与豫园整体风格一致(包含14号线豫园站地面出入口、风亭建筑)。豫园站上盖地块的198、200街坊规划用途均为商业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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