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申请设立国家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请示》(豫文旅文〔2019〕33号)收悉。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部对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设立工作进行了审核论证。经初审、考察评估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确认其符合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条件,现批复同意在河南省洛阳市设立“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请你厅加强指导,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开展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的同时,推动出台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落实各项保护措施。请在一年内形成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经省级人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并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我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该生态区规划建设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检查。在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或有工作建议,请及时向我部反馈。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6月3日
河洛文化是黄河文化的源头
“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间”。洛阳所处的河洛地区,是炎黄二帝为中华民族奠基的主要区域,河洛文化是黄河文化的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儒、释、道、理等思想肇始于此,我国70%的宗族大姓起源于此,二里头文化开启了夏商周三代文明。
研究者一般认为:河洛文化不同于任何一种地域文化(如山东齐鲁文化、河北燕赵文化、山西晋文化、陕西秦文化、两湖荆楚文化、江浙吴越文化、川渝巴蜀文化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和核心,构成中国传统文化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河洛文化是ZY文化、国都文化、国家文化,长期处于主导和核心地位;河洛文化具有正统性、先导性、开放性、兼容性、稳定性。简言之,河洛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文化、母体文化。
2009年的第八届河洛文化国际研讨会“纪要”指出:“河洛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文化、母文化和主流文化。她不但在地望上居于中国诸区域文化的中心位置,而且在整个中华文明的文明体系中,也处于核心位置,对其周边的三晋文化、燕赵文化、齐鲁文化、荆楚文化、三秦文化等产生过强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