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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9 18: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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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211地块位于东至渡江南路、南至开发东路、西至文峰河滨河绿地、北至规划用地边界,土地面积为56106平米,为商住用地,容积率≤3,起始楼面价约为3103.33元/平米。根据投资发展协议,本地块需被打造成为扬州东南新城商业中心,须在地块内建设一座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
GZ213地块位于霍桥片区南临吴洲东路、东临经四路,土地面积为52397平米,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80,起始楼面价约为2872.22元/平米。根据投资发展协议,该地块成交后12个月内,乙方或其母公司须在广陵经济开发区投资新能源电池项目,设备投入不低于3亿元。
GZ217地块位于扬子江路以西、双塘路以北、邗江大道以东、纬三路以南,土地面积为241899平米,为商住用地,容积率≤1.74,起始楼面价约为4284.48元/平米。GZ217号商住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土地面积不大于20公顷。根据投资发展协议,乙方须出资在10.5亩教育用地内配建一所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4200平方米的幼儿园(4轨12班)。另外,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少于90000平方米,由乙方自持不得转让。乙方在该综合型商业体内须设置超市、电影院各一座,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000平方米。乙方需提供其商业管理运营公司自持运营商业物业的证明材料,商业管理运营公司须在全国范围内至少持有10个以上同类单体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商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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