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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sfan11 于 2023-11-27 19:14 编辑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省高校设置评议会议评议,拟同意将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升格安徽职业技术大学、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升格芜湖职业技术大学报请省**向教育部申报,附条件同意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安徽第二医学院,即“解决无直属附属三甲医院问题,达到教育部医学类本科层次高等院校设置标准”,待条件达到后报请省**向教育部申报。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省高校设置评议会议评议,拟同意将设置蚌埠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芜湖航空职业学院、芜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按程序报请省**审批。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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