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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9: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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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美术馆建设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发布时间:2013.11.06
本工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工程代建管理。现招标人对本工程代建进行公开招标,并同时进行资格后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代建管理的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
HNZJC2013-FW( 2) -349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 标 人: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项目名称:湖南省美术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后湖景区地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控制目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标准:合格
代建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28 个月;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代建范围:在双方约定的工程范围内,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项目的各类报批、报建手续,负责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专业技术服务,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需有在湘注册登记五年及五年以上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4.2没有依法被责令停业;
4.3近三年内承接的项目中没有出现较大以上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的;近三年内承接的项目中没有出现较大以上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4.4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一年内无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5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
4.6具有下列资质之一项或者多项资质: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房建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
4.7具有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或类似工程监理、或类似工程咨询、或类似工程设计、或类似施工总承包、或类似房地产开发等与自身资质相符的管理经验(项目代建管理经验需经省或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批准或备案,类似工程指工程性质相近及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相近的项目)。
招标人: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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