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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5 2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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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加快校园足球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和云南省加快校园足球发展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校园足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体育精神为宗旨,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普及、特色引领,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探索符合昆明实际的校园足球发展模式,推动我市校园足球工作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及程度更广泛、特色引领更明显、条件保障更有力、竞赛体系更完善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足球课开课率达100%,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校园足球人口逐年增长;建成1个国家级、1个省级校园足球试点县、15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增加108块足球场地(设施),实现每个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至少有1名足球专业的体育教师,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管理人员、体育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建立校园足球三级竞赛体系,年度参赛学校达150所以上、学生达2万人次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逐步推进足球教学课程建设。将足球作为学校体育课必修内容,2016年起小学一、二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每周开设1节足球课,2018年起小学一、二、三、四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每周开设1节足球课,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开设1节足球课;高中阶段学校每两周开设1节足球选修课,全年不少于20课时。将足球学习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参考和中学学业水平测试范围。
(二)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根据“立足长远、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匹配,注重衔接、便于升学,做好存量、发展增量”的原则遴选布局特色学校。按6:3:1的比例构建我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校园足球梯形发展架构。用3年时间建设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80所、省级特色学校40所、市级特色学校30所,其中小学90所、初中45所、高中(含中职)15所;积极探索高中阶段与高校相衔接的培养模式,建立高水平运动员人才培养输送基地,打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
(三)强化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把校园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十三五”教育类规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共享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实现我市每个足球特色学校都有一块足球场地,具备条件的可增加特色足球场地。
(四)加快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招聘、选调、人才引进等方式配齐补足体育教师,适当增加足球专业教师。足球专业教师不能满足教学需要的,通过外聘、走教和购买社会服务等途径解决。积极引进外籍足球教练到我市开展足球专业培训、教学、训练等工作,校园足球试点县要有一定比例的外籍足球教练。把校园足球管理人员、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纳入各级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
(五)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立并完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足球竞赛机制,校级、县(区)级、市级间纵向递进,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间横向竞争,小学5人制、初中7人制、高中11人制的竞赛办法开展三级联赛。校级赛采取联赛制开展班(年)级比赛,全年不少于40场;县(区)级赛采取赛会制开展校际比赛,每年寒假期间举办1次;市级赛采取赛会制开展对抗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组,每年暑假期间举办1次。鼓励优秀的学校足球队参加省际、国际足球比赛及交流活动。
(六)畅通足球特长生成长通道。理顺以高中为龙头的中小学足球梯队建设的运行机制,畅通足球特长生培养和输送通道。结合现行招生政策,完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办法,足球特长生实行特色学校或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对口招生,初中学校招生不受划片入学限制,高中学校招生增加足球项目指标。
(七)强化校园足球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营造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大力宣传校园足球的发展理念、育人功能、先进经验,及时报道和播出学生足球比赛,在学生中掀起爱足球、看足球、踢足球的热潮,营造政府重视、学校主动、学生参与、家长支持、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教育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昆明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校园足球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及分类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校园足球的日常工作。各县(区)、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参照市级模式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有专门的科室、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学校、县(区)、市三级工作网络。成立校园足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竞赛委员会,提升校园足球的科学决策和竞赛管理水平。
2.制度保障。将校园足球工作纳入“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发挥规划对加快校园足球发展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校园足球考核评价机制,将校园足球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的责任目标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发挥考核对校园足球发展的导向作用。建立校园足球督导制度,对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和足球特色学校进行动态评估,发挥教育督导对校园足球发展的促进作用。
3.经费保障。市级财政从2016年起,每年在预算中安排校园足球专项资金2000万元,并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县(区)级政府参照市级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本多元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校园足球经费保障机制。学校开展校园足球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特色学校不低于公用经费的8%,非特色学校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
4.安全保障。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和安全教育。在全面购买校方责任险,落实校方责任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基础上,扩大保障范围,比赛期间由举办方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建立意外伤害处理协商调解机制,解除学校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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