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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ICHARD19849 于 2015-9-18 17:46 编辑
长沙市湘江北段古镇群概念性规划方案国际征集公告
时间:2015/9/18 作者:市规划局
一、方案征集机构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望城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背景
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长沙又是同时肩负国家“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两项改革创新试验试点任务的城市。2015年,长沙市湘江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成为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城市新区。近年来,长沙市大力推进品质长沙建设,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大美长沙正处于化蛹成蝶的华丽转变过程中。
湘江是长沙的山水之纲、文化之脉,成长之轴。长沙因湘江而生,因湘江而名,湘江沿岸人文荟萃,古迹古镇甚多,铜官、靖港、乔口等古镇享誉中外。按照长沙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湘江北段古镇群应整体策划、整体规划、整体建设、整体经营,发挥古镇群的整体优势。为高水平、高标准、高创意编制好长沙湘江北段古镇群的整体规划,把古镇群建设成为大美长沙的靓丽名片,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与望城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本次长沙市湘江北段古镇群概念性规划方案国际征集活动,面向全球征集优秀设计方案。
三、项目规划范围
本次湘江北段古镇群概念性规划方案国际征集的规划范围包括:湘江两岸的铜官镇、丁字湾街道、书堂山街道、靖港镇、乔口镇、新康乡全域,总面积约256.32平方公里(见附图)。研究范围为:规划范围加上格塘镇、东城镇、桥驿镇三镇镇域范围,总面积为444.25平方公里。
四、征集目的与任务
(1)通过本次概念性规划方案征集,挖掘湘江北段古镇群的历史文化资源与自然生态资源潜力,理清发展思路与定位,策划产业项目,明确分工协作,对接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完善相关公共服务配套,发挥古镇群整体优势,提升古镇群的整体旅游与经济发展水平。以此概念性规划方案指导下一步的各类法定规划编制。
(2)规划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功能定位、产业策划(包含旅游策划)、历史文化保护、用地布局、交通组织、公共配套、生态保护等。
(3)规划深度:镇域范围为分区规划概念方案深度,镇区范围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概念方案深度。
五、征集程序
征集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位筛选。由方案征集单位组织专家,对应征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和筛选,通过综合评选选定5家设计单位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五家单位在收到征集单位邀请函后5个工作日内向征集单位提交征集确认函,并与组织单位签订设计协议。
第二阶段:方案编制。五家设计单位进行概念方案设计,由组织方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方案名次。
第三阶段:方案整合。组织方综合确定一家设计单位整理五家设计方案的优点,完成方案整合并深化,形成概念性规划最终成果。
六、报名条件
1、应征的国内设计机构应具有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或甲级旅游规划资质。
2、境外设计机构在中国境内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法人资格。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方案征集的,须是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单位和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单位的联合体。
4、应征的国内外设计机构近五年内必须具有类似业绩。
七、报名材料要求
凡有意参加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报名表、报名单位简介、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设计单位承担同类型规划设计项目的业绩、以往作品介绍,联系方法和常设办公地址等;
2、本项目首席设计(规划)师的个人履历、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作品简介及本项目组其他成员简介。
3、对长沙市湘江北段古镇群概念性规划项目的理解、构想和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各阶段人员安排、时间进度等预安排。
以上报名材料(须盖章或签字)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报送或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同步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逾期送达无效(以送达日期为准)。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5 年9月19日8:00时(北京时间)起至2015年9月30日17:30时(北京时间)止。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送达时间均至2015年9月30日17:30截止,过期未送达材料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征申请人应将完整的报名材料,以书面形式现场报送或邮寄至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九楼0952房
邮编:410013
报名联系人:马英平,肖林红
电话:0731-88666432;0731-88666730
Email:ghjbzch@163.com
九、项目征集进度安排
1、2015年10月中旬召集入围的应征单位领取征集资料、交纳应征保证金(应征保证金为2万元,在方案征集结束后予以退还)、签订咨询设计协议、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
2、递交概念方案成果文件时间:2015年12月下旬。
3、递交整合深化方案成果文件时间:2016年3月初。
方案征集时间如有变动,组织方将提前告知设计单位。
十、成本补偿费
1、入围参与概念性规划方案征集的五家设计单位,总费用为320万元。组织方聘请专家组按照规划要点、设计任务书及评分标准等要求,对按征集文件规定报送的合格规划成果进行评选,经评选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可分别获得设计费用90万元人民币(含税)、70万元人民币(含税)、6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它两家合格方案每家可分别获得设计费用50万元人民币(含税),凡经征集委员会审查确定为不合格的规划成果不给予设计费用。未按时提交成果的设计单位不予退还应征保证金。
2、各应征设计单位为准备参加本次规划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各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3、通过综合评选,选取一家设计单位完成概念性规划方案整合和深化编制,设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
十一、有关要求
(一) 本次规划征集活动的作品使用权归征集组织单位所有。征集组织单位有权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规划方案,在征集活动后可以通过新闻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和展示。
(二)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规划方案不得弄虚作假,统一用中文表达,且不予退回。
(三)组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组织单位对本次规划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http://www.csup.gov.cn/csup/frmS ... peId=2&id=8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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