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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了豆包一个问题——
武汉新芯股权收购案,为什么由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批准?
核心原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审查制度,不是按企业注册地找本省市场局审查。
法律基础
经营者集中(并购股权取得控制权)的反垄断审查,法定主管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是湖北省 /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法律允许总局把部分案件委托给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审查工作。
区域分工:重庆局受托管辖湖北、湖南、河南的简易案件
2022‑08‑01 开始试点,2025‑08‑01 转为正式制度:
重庆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接湖北、湖南、河南范围内、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案件。
哪怕标的公司在武汉,只要属于简易案件,就由重庆局来做审查、公示、出具批准结果,和企业注册地、交易发生地不在同一个省市,属于制度设计,不是异常。
本案属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光谷半导体产投收购股权后取得武汉新芯控制权,触发经营者集中申报;经评估,该交易市场份额低、不会排除限制竞争,适用简易程序,总局就将该案委托给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承办,最终由重庆局公示无条件批准决定。
重要澄清
不是重庆监管湖北企业;最终审查决定权仍然归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庆局是受委托承办审查工作,审查标准、法律依据完全执行全国统一的反垄断规则。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并不参与这一类委托案件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简单理解
就像全国的部分案件被划分片区,华中片区(鄂豫湘)的简易并购反垄断案,统一交给重庆局办,所以武汉本地企业的并购会看到重庆局的批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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