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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T2020P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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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 12:06:44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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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T2020P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31 【字号:大 中 小】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T2020P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土地市场2020第48号)

经厦门市人民ZF批准(厦府[2020]163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T2020P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公告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基于XM92坐标)

地上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限)

计价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让年期

出让
方式

起叫价
(万元)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土地市场2020第48号

T2020P02

同安区12-05祥平片区凤祥路与华诚三路交叉口东北侧

0701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0507其他商服用地(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0809公用设施用地(开闭所)

39540.752

114600

114440

住宅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便利店、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40年

拍卖

161000

14069

32200

500


二、    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各方都必须符合出让文件所要求的条件。

三、    确定竞得人方式

本次公告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设拍卖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提交竞买申请要求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试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8]45号)文件要求,同安区为试点地区,因此本次出让宗地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拍卖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申请拟竞买的宗地,扫描上传竞买申请文件。

(一)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

(二)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11:30。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    竞买资格审核及现场交易

(一)出让人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开始后,根据注册申请信息和竞买申请人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的材料审核竞买资格,确认审核结果。竞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其未取得竞买资格。现场审核开始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8:30。

(二)通过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并经现场审核确认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以参加现场拍卖会。现场拍卖会开始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2020P06、2020XP09、2020XP10三宗地块拍卖竞价结束后。

  (三)拍卖会举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新闻发布厅。

六、    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二)咨询电话:竞买申请相关问题请咨询0592-5107708、0592-5107718;省厅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0591-87665786。

(三)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四)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址http://zygh.xm.gov.cn/tz/

七、    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调控要求

(一)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审查的要求

1、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出让文件),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否则同意被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并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对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30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

3、如审查发现违规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商品房预售要求

允许竞得人分三期建设,分三期申请宗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分三期对外公开销售,首期应于项目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并对外公开销售,销售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万平方米;第二期应在第一期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并对外公开销售,销售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剩余总建筑面积的50%;剩余建筑面积作为第三期,应在第一期开工之日起21个月内申请并对外公开销售。申请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的标准为:完成地上主体结构工程五分之一以上。具体由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监督落实。

(三)根据厦门市人民ZF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四)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八、    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竞得人应在2020年8月28日前按时付清本次出让地块的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九、    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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