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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0: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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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规告〔2012〕346号
关于环球金融中心项目公示意见收集及处理情况的公告
我局于2012年2月收到东莞市民盈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环球金融中心项目调整规划条件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事项公示办法》等规定,我局于2012年6月28日至2012年7月17日就环球金融中心项目进行批前公示,期间共收到公示意见16份,并依申请在2012年8月6日举行了听证会,收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将意见总结及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与公示内容有关的意见。
无。
二、与公示内容无关的意见。
1、关于项目变更的问题。
利害关系人提出疑问,公示地块原规划为会展中心停车场,为何现在规划为环球金融中心。
我局回复: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轨道交通建设等新的形势,为进一步完善中心区功能,提高轨道站点周边土地的使用效率,我局委托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对公示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了论证,并经专家评审、市政府审批通过。东莞市民盈广场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该土地,拟建设环球金融中心。
2、关于土地权属问题。
利害关系人认为,他们是公示地块的业权人,行政许可申请人违法取得公示土地所有权。
我局回复:此意见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向国土部门咨询。
经审查,结合以上意见处理情况,我局同意其规划条件调整的申请。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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