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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圣婴泣 于 2016-2-20 11:36 编辑
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流程包括:1、省、市规划部门编制建设规划。2、省、市规划部门完成预测报告并通过省级政府审批(初稿)》。3、递送省发改委审批。4、省、市政府完成国家环保总局线网规划环评、住建部用地预审等多部门数项审批。5、通过住建部和省建设厅初审。6、国家发改委进行评审。7、评估报告回复国家发改委。8、国家发改委申请国务院批复同意(正式立项)。9、住建部委托省建设厅二次评审会签通过。10、国务院批准同意(试验段开建)。11、国家级专家组对《某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12、国家发改委批准《某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3、某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正式开工。
一般来说到第9步就可以开工建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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