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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商业] 泉州晋江国际陆地港跨境电商直购业务7月或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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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1 18:03:45 | |阅读模式
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16-05/31/content_5328774.htm


泉州未接 “取消通关单”指示

   
跨境电商行业再次因为政策迎来变数。

   
跨境电商进口新政自今年4月8日开始实施,新政中争议最大的,就是要求“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所谓的通关单,是指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所需的材料包括原产地证书和检验检疫证书等等,这对于从批发商拿货,没有品牌方渠道的电商来说,几乎是难以完成的任务。

   
新政被外界解读为,针对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的监管,与一般贸易已经没有差别,引发电商企业大反弹。再加上正面清单对进口商品品类的限制,以及税率优势的丧失(原本按行邮税计征,有免税额),不少电商企业陷入绝望。甚至有消息显示,跨境电商新政在实施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行业平均交易额下降了40%—50%。

   
如今,通关单新政被暂停实施,松绑措施的有效期将持续到2017年5月11日,让不少电商企业松了一口气。作为目前泉州唯一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试点,晋江陆地港的跨境业务发展情况成为新政实施后的关注焦点。不过目前来看,松绑措施还未对泉州产生实质性影响。

   
“通关单针对的是以保税备货模式进境的商品,而目前泉州跨境电商进口都是以国际快件或国际邮件的直邮模式申报进来的,不涉及通关单。”泉州检验检疫局驻晋江陆地港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他表示还未接到任何关于取消通关单的指示。

   
直购业务7月或启动

  
通关单是否取消,对于眼下泉州跨境电商的发展并无直接影响,而企业最迫切的需求在于跨境直购系统尽快上线。

   
泉州海关驻晋江陆地港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在监管模式上,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跨境电商直购商品均按11.9%的跨境电商综合税计征,适用于B2B2C模式。而目前我市跨境电商进口所采用的直邮模式,商品按进境物品税计征,分15%、30%、60%三个阶梯,即使按最低阶梯的15%执行,仍然高于跨境电商综合税。

   
对于税率较低的跨境电商直购业务,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透露,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统一版的系统目前已经完成安装,6月下旬进行测试,7月上旬或可开展该项业务。


事实上,4月8日以来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新政,对于非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而言是一大“福利”。“除了10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外,新政还为非试点城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园区打开了保税备货模式进口的通道。”上述负责人称。对于该项业务,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正积极推动区港联动,争取尽快开展。

   
今年1月,泉州综合保税区与晋江陆地港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区港战略合作机制,搭建泉州最开放的外向型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在通过国家级验收后,泉州综合保税区即可申请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因此新政松绑所带来的效应,暂时不会在泉州显现。

   
名词解释

   
B2B2C,第一个B指的是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第二个B指的是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C则是表示消费者。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22:46:38 来自手机 |
赶紧申请获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吧。
发表于 2016-5-31 23:17:35 来自手机 |
瞎JB搞。。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23:20:49 来自手机 |
目前我市跨境电商进口所采用的直邮模式,商品按进境物品税计征,分15%、30%、60%三个阶梯,即使按最低阶梯的15%执行,仍然高于跨境电商综合税。

对于税率较低的跨境电商直购业务,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透露,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统一版的系统目前已经完成安装,6月下旬进行测试,7月上旬或可开展该项业务。
发表于 2016-6-1 14:5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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