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12172|回复: 26

[城建规划] 省委党校地块要开发了 还要建青年人才公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6 12:54: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ollisliu 于 2017-12-1 15:29 编辑

将金水区由文化路、红专路、经七路、红旗路所围合的16.75公顷土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务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通信用地(即青年人才公寓),公示期截止到2017年12月12日。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6 13:1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党校的校园 家属院 还有以前的电话三分局 都一起开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4:04: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是不是着党校彻底消失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4:11: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说明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4:18: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二上酒 发表于 2017-11-6 14:11
这说明什么??

说明老省委党校彻底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4:30: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搬走好,原来的位置太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4:33: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是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中高级公务员的学校。河南省委党校始建于1949年7月1日。1996年3月12日,河南行政学院正式在河南省委党校挂牌,与党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两种职能并存的办学体制。

省委副书记王炯任省委党校校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翁杰明任河南行政学院院长,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校院长、党组书记焦国栋主持。

学校现有处级部门 2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12个,事业管理部门13个,另有内设机构2个。全校现有教职工38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30人,副高级职称人员6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人,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河南省优秀专家1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河南省青年社科专家8人,河南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0人,河南省青年文化英才1人。

校院新校区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西段,2012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新校区占地面积1007亩,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有教研办公楼、行政办公楼、教学楼、会议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学员公寓、食堂等39栋单体建筑,可同时容纳2000名左右的学员学习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4: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路又要热闹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4: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位置就要好好开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4: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原省委党校的地块啊!和省委地块不是一个概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6: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委党校可以彻底搬走了,没有存在意义。丰产路上的省直党校留下来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7: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说过了,

疏解非省会功能。

就这还有人不信。

拿无知当天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18: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原之夜 发表于 2017-11-6 17:59
你说反了,连省政府都疏解走了,这明显是在疏解省会功能吧?

疏解离开郑州了???

添堵的、占地的、大多市民又用不着的东西搬出市区难道不是好事吗?

纽约市政府也不在曼哈顿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6 19:05: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mile62 发表于 2017-11-6 14:47
原来是原省委党校的地块啊!和省委地块不是一个概念

多谢指正 手机打字 没有检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6 20:2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才公寓这个思路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7-21 16:14 , Processed in 0.044770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