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南国土出告字〔2018〕21号 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买申请人须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在***批准的超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开发(含正在开发)的单个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以产权证或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为准),已运营的众创空间须取得国家科技部备案,已运营的孵化器获得市级或以上认证。 2.竞得人须自持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的物业,自持部分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10年;非自持的50%计容总建筑面积须引入总部经济、科技创新、金融等相关产业,受让方需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3.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13000元/平方米。 4.本地块要求在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动工开发建设,36个月内竣工。 5.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符合地块投资强度、项目注册资本、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以及按规划用途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诺书,并提供符合公告要求的产业等证明材料。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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