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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繁昌区体育场北侧地块,用地规模约15.08公顷。
二、规划效力
本片区内涉及地块的土地使用以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 家、安徽省和芜湖市有关政策、法律、规范、标准的规定。
三、用地构成
地块用地面积约15.08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约12.12公顷,现状城镇住宅用地6.76公顷,规划城镇住宅用地5.36公顷;广场用地1.11公顷,公园绿地1.85公顷。
四、指标控制
地块整体管控采用低强度建设,城镇住宅用地不高于60米,容积率不高于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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