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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张外外 于 2013-5-28 14:24 编辑
项目名称:《岳麓天池》项目调规
申请单位:湖南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规划修改说明及理由:为利于项目整体建设与实施,根据2010年总图及建筑方案咨询论证会意见,申请取消用地内"T"型城市道路,按小区内部道路进行控制;并将项目建筑限高修改为150米,其余指标不变。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一条;
3、望岳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变更情况:本次修改取消了原控规规划的支路一(18米)和支路五(18米);取消的道路用地8362平方米调为商业用地和公共绿地,商业用地置换到项目北侧地块,用地面积增加5956平方米;居住建筑限高由100米修改为150米,商业建筑限高由60米修改为150米;将原控规中小区绿地8702平方米修改为公共绿地;原控规中居住用地的面积和建筑容量不变,位置有所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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