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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09: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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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誉置业收购中国南宁市土地使用权作发展用途
2012年01月11日05时45分 财华社
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本公司接获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良庆区政府」)通知,赢得一项合作开发项目的投标,乃有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省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新区核心区开发若干土地。整个发展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00平方米,其中回建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为300,000平方米, 将由回建用户以一定价格回购,其余约700,000平方米为计划分阶段发展的商品房住宅物业。
本公司已缴纳人民币6,000,000元(相等於约港币7,200,000元)予良庆区政府作为投标保证金。目前,本公司正与良庆区政府磋商有关回建安置的细节安排及收购商品房物业土地使用权的条款,并於短期内订立框架协议。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若本公司透过建造五象新区良庆区回建安置房在该区取得土地使用权作商品房发展,将会构成本公司重大或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当订立诚如上文所述的框架协议时,本公司将会遵守上市规则,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4.33B条发表公布。
该项目发展进行与否,视乎本公司与良庆区政府的磋商有关订立框架协议结果,投资者及股东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敬请审慎行事。
於本公布内,人民币乃按人民币1元兑1.2港元之汇率换算,惟仅供说明。并不表示任何人民币金额原可按该汇率或其他汇率兑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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