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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进行滨河东路南延道路建设,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4宗国有用地使用权。
第一宗地位于小店收费口以南,太长路以北面积为323015.08平方米(484.52亩),用于滨河东路南延道路建设,道路长约7.6公里,宽为62米,涉及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
第二宗地位于建设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25501.81平方米(38.25亩),用于南十方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1.85公里,宽为30米,涉及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
第三宗地位于太榆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15411.73平方米(23.12亩),用于许坦东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1.3公里,宽为30米,涉及9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
第四宗地位于建设路以东,太行路以西面积为37866.29平方米(56.80亩),用于坞城东街道路建设,道路长约2.3公里,宽为30米,涉及14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范围。
具体位置及涉及单位可以登录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收地专栏查看,涉及的单位及住户可在规定日期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不交回的,将予以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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