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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4年第八十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GC2014-109地块位于那洪大道南侧、友谊路东面,宗地号:450105004208GB00044;实际出让面积52628.74平方米(折合78.943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用地(办公)50年、批发零售用地(商业)40年。容积率>2.0且≤3.0,建筑密度>25%且≤30%,绿地率≥30%且<5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2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按10%-20%控制,其余为办公。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2014-019)和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发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4]46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45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158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24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24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1月24日17时30分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8时00分至201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陆新慧 黄飞鸿
联系电话:0771-4517476(传真)、0771-4515096
(二)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罗小旋 陆云
联系电话:0771-5609196、0771-5609159、0771-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24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nnland.gov.cn/show.aspx?id=4627&cid=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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