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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sy1991 于 2015-6-22 01:17 编辑
http://www.laho.gov.cn/ywpd/tdgl ... 20150619_398594.htm
三、地块出让条件
(一)2015NJY-1号地块
1、竞买申请人须在广州市注册,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须连续五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
2、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下属单位在近五年获得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不少于3项。
3、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需在地块成交后180天内将全国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迁入广州市南沙区,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4、本地块要求竞得人需自持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自持部分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5、本地块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个月内开工,42个月内全部竣工,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二)2015NJY-2号地块
1、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应为从事服装行业的企业。
2、竟买申请人需在地块成交后180天内引入5家或以上,一年内引入10家或以上的服装行业企业全国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到南沙区,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3、本地块要求竞得人需自持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0%的物业,自持部分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三)2015NJY-3号地块
1.根据《关于印发在我区试行货币加物业兑现村留用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国房南开[2012]127号)的规定,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前了解南沙街九王庙村民委员会对本宗地的开发要求,竞得人须在本次出让地块成交后30天内与南沙街九王庙村民委员会签订开发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村集体拟购买物业套数、位置和面积,交付物业时间,村集体物业建设资金监管,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初始登记,村分成物业不得转让及村其它要求等条款)。未能在 30 日内签订上述协议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及成交确认,并组织地块重新出让。
2.由南沙街九王庙村民委员会在土地挂牌成交并与该村签订开发协议后30天内按土地现状交地给竞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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