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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 1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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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也挂出三块产业用地
广州市黄埔区LG-YZ-02地块
(一)竞买申请人须已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竞得地块用于建设金融总部项目;
(二)竞买申请人须承诺,土地交付使用后三年内投产(运营),项目投产(运营)后第四年达产(规模运营),达产当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120亿元人民币,达产(规模运营)年缴纳税收不低于2.4亿元人民币。如未按期正式投产并实现承诺的营业收入及税收,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出让合同价款及相关契税,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根据经财政评审核定的投入成本按使用年限折现进行货币补偿。
竞得人须承诺,该地块引进国外知名金融机构投资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总部并长期经营,建设国际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创新、商务贸易合作交流平台,在取得用地后的20年内上述总部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纳税及入统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以任何方式将业务量转移外出。如未兑现,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
知识城ZSCB-A5-1地块
(一)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公司具备商业物业开发经验,已建设或在建的商务或商业办公及其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
(二)竞买申请人须承诺,竞得地块用于开发建设酒店、商业、办公等综合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0亿元;
竞得人须承诺,地块规划设计方案于土地交付使用后两个月内取得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部门书面审核同意,否则,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广州市黄埔区KXCD-C1-12地块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化妆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
(二)竞买申请人须已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成立达10年,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00万元;
(三)竞买申请人须承诺,将长期经营,并在项目用地期限内原则上不得减资、撤资或延期入资;
(四)竞买申请人须承诺,于土地交付后第3年投产,投产年在本区入统产值约7.3亿元,税收约4288万元;
(五)竞买申请人须承诺,于投产后第5年达产,达产年在本区入统的产值约15.97亿元,税收约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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