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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8 21: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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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自 2022年 3月8日 —— 2022年3月16日
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四、联系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政通路66号A302室,邮编:241000。
2、前往上述地址反馈(工作日内上班时间)。
3、咨询电话:张 工 0553-3821377 孔 工 0553-5864206
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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