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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新闻] 芜湖市中心城区ZX-02-02地块(滨江C)详细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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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2 23: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芜湖市中心城区ZX-02-02地块(滨江C)详细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0 11:43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304编辑:童身权

       为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引导镜湖区的开发建设,镜湖区政 府组织编制了《芜湖市中心城区ZX-02-02地块(滨江C)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对该地块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信方式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综合分析各方意见和建议后依法报批。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18日。

二、公示载体: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 府网站:https://www.whjhq.gov.cn/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wuhu.gov.cn/
为更好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方便市民了解规划,本次规划方案将在市规划展示馆和项目现场进行现场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途径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镜湖区弋矶山街道弋矶山社区长江中路19号,邮编:241000。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15605539031        联系人:牛工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 府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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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22 23: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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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5 11: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弋矶山街道要搬到保兴垾边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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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6 09: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公交首末站搬到这儿,那原来滨江翠竹园西面的公交首末站做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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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7 14: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5]第9号

2025-09-25 00:58

经芜湖市人民政 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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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7 14: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截至2025年10月14日16:30,如获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等于或超过三家,则进入拍卖出让程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定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9: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挂牌时间定于2025年10月15日8:00至2025年10月24日17:00;在挂牌期间,至2025年10月23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25年10月23日16:30之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宗地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均按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69号)执行。开发周期均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所有建筑单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


(三) 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宗地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土地出让金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付清。出让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 保证金处置方式:该宗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1098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 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该宗地竞得人通过市场化销售的商品房均应在交付业主前完成房屋的首次登记。


(六)竞得人需无偿代建地块南侧纬六路,长约140米、宽约12米,北侧纬二路,长约110米、宽约18米,具体详见委托代建合同,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


(七)竞得人需考虑南侧长江三桥存在的噪声影响,在方案设计时须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影响区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并在房屋销售和业主入住前,通过合同约定、主动公开等方式告知利害相关人员,保障公众知情权,避免出现纠纷。


(八)堤防保护范围内(管理范围线外100m内)涉及深基坑等施工内容应进行防渗评价分析论证,如需在汛期(5月至9月)施工应服从属地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九)该地块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及**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须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按照安徽省和芜湖市现行工程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十)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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