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1788111

请深圳新闻网记者和我联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25 15: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顶起!!支持鹏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5 16: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得支持 鹏哥  顶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5 16: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用,也就算了。深圳新闻网可是商业机构啊-传媒业,最少也要付8000 块吧,毕竟是鹏版同志大热天辛辛苦苦拍回来的。 不过,也的确随便宣传了高楼迷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5 18: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道明出处和作者,而且又不是用于商业用途,大家都是宣传深圳,分享深圳的发展,我觉得可以原谅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23: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788111 于 2013-7-25 23:58 编辑

http://www.sznews.com/news/content/2013-07/25/content_8343711.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6 08: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新闻网这么多记者都是网上搜索资料,自己不出去拍相片的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7 16: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用,也就算了。深圳新闻网可是商业机构啊-传媒业,最少也要付8000 块吧,毕竟是鹏版同志大热天辛辛苦苦 ...
rfang100 发表于 2013-7-25 16:47



呵呵,一般照片稿费没有这么高的,
据我所知,50到500这个幅度而已。
不过未经授权就采用的,这个就不是稿费的范畴了,涉及到侵权的范畴,可以控诉他们,赔个8k或者1w都不为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7 17: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算不算网络镜像?貌似网络相互建立镜像是通行做法的哦。不过,37楼那张就明显完全引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7 18: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一般公共论坛,都没设置限制镜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8 01: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记者真没版权意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8 21: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5-14 09:57 , Processed in 0.037899 second(s), 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