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1965|回复: 4

[经济商业] 南沙自贸区片区金融创新的“重头戏”味道十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4 22: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6-03 03:31:00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上海)

记者从广州市金融工作局获悉,《2015年广州金融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南沙自贸区片区金融创新的“重头戏”味道十足。

根据《方案》,要加快南沙金融创新发展,争取聚焦500家以上金融和类金融机构。结合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建设,研究制定金融配套政策,重点发展跨境金融、航运金融、融资租赁、大宗商品交易等特色金融业,吸引各类金融机构(组织)落户南沙,完善南沙新区金融规划政策体系,并在南沙尽快成立金融工作部门等。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表示,“积极研究推进在广州设立创新型期货交易所。”这意味着广东省和广州市近十年来争取恢复设立期货交易所的努力,已出现重大进展。

广州曾在国内最早从事期货交易,1992年成立新中国首家期货经纪公司,此后设立华南商品期货交易所等多个期货交易所,不过在1998年国家整顿期货交易所时遭到全部撤销。自2006年开始,广东省和广州市开始启动恢复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工作。“争取恢复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的相同表述,每年都会出现在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相关官方文件中。

得益于国家对广东自贸区的批准设立,广州恢复期货交易所的努力出现重大转机。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在广东自贸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


广州设立创新型交易所若获得实质性突破,无疑会对广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有着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方案》透露,广州将争取以省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

《方案》表示,支持南沙新区参照前海、横琴的做法,出台在南沙工作的境外高端金融人才给予奖励的政策等。

此外,备受关注的广州本土银行上市计划,也编入广州市2015年金融创新工作的重点内容。“支持广州银行、广州农商行、广州证券、万联证券等市属金融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投、改制上市、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

与此同时,要支持广发银行、广发证券、广发期货等行业领先企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以互相控股、参股探索综合经营,进一步做大做强。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6-4 22: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拟在南沙自贸区建跨境贵金属交易市场

来源:交易中国    作者:佚名   2015-06-04 10:15:29

中国新闻网3日从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获悉,随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挂牌成立,该中心正希望通过入驻自贸区南沙板块,利用自贸区特有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建设连接国际市场的跨境人民币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平台。

  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总裁张炯表示,广东是中国最大的黄金消费市场之一,也是全球黄金珠宝产业最大的加工制造基地。当前广东省的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日益受到业内关注。2010年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正式成立,以填补广东省金属要素市场的空白、推动贵金属产业转型升级、防范金融风险、规范贵金属交易市场秩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加快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重点提到:支持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在南沙新区建设跨境贵金属交易市场,面向国际市场推出人民币计价的跨境贵金属交易产品。

  据介绍,该跨境交易中心将以贵金属交易中心为平台,调动和利用港澳及世界贵金属资源,积极拓展白银等商品类贵金属交易,条件成熟时推出钻石等名贵珠宝交易。

  广东贵金属交易中心方面称,该跨境中心将在年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明年开始上线,并将争取3年内发展成为被业内认可的成熟市场。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4 23: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06-03 03:31:00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上海)

记者从广州市金融工作局获悉,《2015年广州金 ...
m12zj 发表于 2015-6-4 22:37

尽快落实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5 08: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5 12: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有期货交易所?直接把上海的还回来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7-25 10:53 , Processed in 0.044892 second(s), 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