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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ngguo 于 2015-5-5 11:42 编辑
四牌楼、三孝祠等将在此呈现
未来,在合肥休闲街区——贡街,老合肥消失的四牌楼、三孝祠、九狮桥、拱宸桥、老城门等将在这里一一呈现。
贡街的规划方案已经基本成形,该项目坐落于包河工业区,占地200亩,依托一个50年代的天然水利设施而建,建成后将集中展现庐州贡院、贡品历史文化、贡文化等。“贡街的建设将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原来地块上的参天古木和老房子将全部保留,对老房子修缮以还原历史,其中,拟建设的庐州贡院将采用原汁原味的老房子”。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合国土资公告[2015]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报市土委会“取消供应”,或申请采取挂牌或现场竞价方式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控股集团注册资本金和实收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包括电灌站公园)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6月5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暂定为2015年6月9日下午2: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竞得人须按批准的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关于“该项目应结合电灌站公园统一开发建设” 的要求和包河区政府提出的标准建设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位于繁华大道以南、河北路以东占地面积160亩的电灌站公园。
为保证公园建设,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包河区政府设立共管账户,并在该账户设立后7日内转入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公园建设。该笔资金由包河区政府根据公园建设进度审核拨付。如未按期转入资金,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将公园建成,并经包河区政府组织审计、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否则,视为违约,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竞得人按出让面积以200万元/亩标准缴纳违约金。
5、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特色商业街,并全部自持,整体运营,8年内不得对外销售。
6、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个月内,提供与不少于40个商家(其中不少于3个商家须在安徽省注册,并获得商务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餐饮品牌)签订的入驻特色商业街协议。此条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并在土地成交后40日内书面函告市国土局落实结果。如违约,市国土局解除出让合同,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7、竞得人须在项目投入运营后3年内,年均税收不得少于2800万元。否则,视为违约,由包河区政府会同市国税局监督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
8、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其中,商业项目须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竣工后1年半内投入运营;居住项目须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若未按期投入运营,每延迟1日,按出让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9、竞得人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含幼儿园建设配套资金)。
10、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0日内,另行按出让金总价款的5%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交项目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指定帐户。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此款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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