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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angguo

【中海中心】166M|99M| 更新于949页 [中海接手项目166副楼即将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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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22: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21# 吴戴卫


    上次那个就是以前老是来合肥版说高度的芜湖人!在华润回复说就算他们没有天线主体也是安徽最高,什么华润主体也就252米他们主体270米。。。。。。。。那Y完全忘记华润尼玛是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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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22: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23# hezeshao


    他家伙无耻。就一张嘴。他们天线318叫318。合肥的啥楼在他嘴里都是不准加天线和附属结构的。下贱到一定地步的。每次只要看到他我基本没给过他好的回复。那种人很下贱。其实就在合肥上班。贱到骨里。而且他的头像那个小男孩估计就是他儿子。真心丑。还拿出来显摆。小黑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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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23: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24# 吴戴卫


    小黑蛋 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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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14: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五根大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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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23: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大神们拍的进度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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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11: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地面大概要什么时候,参考武汉绿地中心,大概得2018年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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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13: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12月7日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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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14: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挖掘机、拉土车太少了,这场面不象干活样子,纯碎在磨洋工。如场面壮观车、人多的话,春节就能挖好坑了,明年年底就能出地面了。这场面就象小孩玩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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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15: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32# chcbszxd


    。。。哪有那么快啊!再怎么明年也不会出地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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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15: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32# chcbszxd


    你当时累积木?这是518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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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18: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32# chcbszxd


    地面不干  土方不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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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19: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24# 吴戴卫


    贼城人本来就是低贱一栋破楼品质那么差而且一堆住宅楼还好意思吹吹这就是贼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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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19: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36# 大蜀山大侠


    哈哈,消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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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5 15: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肥恒大中心CD地块二次环评


关于合肥粤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恒大中心项目(C地块)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合肥粤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承担《恒大中心项目(C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恒大中心项目(C地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恒大中心项目(C地块)

建设单位:合肥粤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恒大中心项目(C地块)已于2013年11月21日经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备[2013]387号文准予备案。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与南宁路交口东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2867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2875平方米,建筑内容为商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等,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

二、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1)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往往会对附近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采取如下措施:①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②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③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扬尘;④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

(3)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石油类。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处理回用收集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不得任意排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需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这样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施工阶段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根据项目施工顺序和施工进度,优化临时弃渣场设置,合理调配项目挖方和填方。在弃渣过程中,坚持“先挡后弃”的原则,先修筑挡渣墙,以拦截弃渣流失。为防止施工期雨水对渣场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拟沿渣体坡脚线设置重力式干砌块石拦渣堤进行拦挡。本项目不设永久弃渣场,但考虑地块的施工进度,挖方在转运过程中需要临时堆放,施工期需做好临时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1)建设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商业餐饮业产生的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混合,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涝圩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GB189

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北涝圩。项目污水排放不会降低项目区水环境现有功能。

(2)建设项目废气污染源为汽车尾气和商业餐饮产生的油烟等,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地下车库在车库排风口的设计上,建议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要求进行设计,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并应作消声处理,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商业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进入烟道分别引至裙楼和主塔楼楼顶排放。项目运营后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大气环境质量功能。

(3)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有来自水泵、变压器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项目区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该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将水泵、变压器等高噪声设施分别设于地下专用设备房和避难层设备区内,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来阻隔声波的传播,设备用房安装隔声门窗,四周墙壁安装吸声隔声材料。在项目区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防止出入项目区的车辆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

(4)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办公、商业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在项目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要求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置后,项目区内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四、结论

恒大中心项目(C地块)符合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均采用了合理可行的废水、废气、噪声控制措施,确保了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了最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亦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或建议。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合肥粤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二期A座10楼

联 系 人:鲍  工

联系电话:0551-65776627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联 系 人:丁工

联系方式:0551-65797807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1号


关于合肥粤丰置业有限公司恒大中心项目(D地块)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时间:2014/12/15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合肥粤丰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承担《恒大中心项目(D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恒大中心项目(D地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恒大中心项目(D地块)

建设单位:合肥粤丰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13年11月21日经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388号文同意备案。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白云山路与南宁路交口东北角。项目占地2867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9087平方米,建筑内容为商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等,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所需资金为公司自筹。

二、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1)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往往会对附近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采取如下措施:①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②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③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④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

(3)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石油类。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收集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不得任意排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需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这样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施工阶段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根据项目施工顺序和施工进度,优化临时弃渣场设置,合理调配项目挖方和填方。在弃渣过程中,坚持“先挡后弃”的原则,先修筑挡渣墙,以拦截弃渣流失。为防止施工期雨水对渣场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拟沿渣体坡脚线设置重力式干砌块石拦渣堤进行拦挡。本项目不设永久弃渣场,但考虑地块的施工进度,挖方在转运过程中需要临时堆放,施工期需做好临时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1)建设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商业餐饮业产生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的污水混合,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涝圩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GB189

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北涝圩。项目污水排放不会降低项目区水环境现有功能。

(2)建设项目废气污染源为汽车尾气和商业餐饮产生的油烟等,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地下车库在车库排风口的设计上,建议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要求进行设计,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并应作消声处理,以减少对人们的影响。商业餐饮油烟油烟均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进入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项目运营后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空气环境质量功能。

(3)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有来自水泵、配电箱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小区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该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将水泵等高噪声设施设于地下专用设备房内,避开卧室设置,配电箱设置于专用配电房内,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来阻隔声波的传播,设备用房安装隔声门窗,四周墙壁安装吸声隔声材料。在小区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防止出入小区的车辆噪声可能对小区产生噪声污染影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声环境能达到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办公、商业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在小区内各住宅楼附近设置垃圾桶,对小区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要求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置后,小区内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四、结论

恒大中心项目(D地块)符合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均采用了合理可行废水、废气、噪声控制措施,确保了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了最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亦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合肥粤丰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二期A座10楼

联 系 人:鲍  工

联系电话:0551-65776627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联 系 人:承工

联系方式:0551-65797807

联系地址:合肥市天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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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07: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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