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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7 16: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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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路与银松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光路与银松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改局以望发改投[2016]338、3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银光路与银松路道路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银光路:该项目位于月亮岛街道银星村,西起银杉路,东至万家塘路,全长约0.43km,路幅宽度为18m,为城市次干道。标准横断面为:3.0+12.0+3.0,预估造价约1625万元。
银松路:该项目位于月亮岛街道银星村,南起银江路,北至银星东路,全长约0.82km,路幅宽度为18m,为城市次干道。标准横断面为:3.0+12.0+3.0,预估造价约3000万元。
2.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
2.3投资估算:约4625万元
2.4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90天
a.方案设计深化及可研阶段:业主发出启动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
b.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完成;
c.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
d.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深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取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6具体要求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别说明:本次投标,要求提供设计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中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公路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银光路与银松路道路工程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银光路与银松路道路工程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并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
权数取值:设计方案:0.70;企业、团队实力:0.20;投标报价:0.10;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名专家评委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发至邮箱85584098@qq.com,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上将对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 点: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
联 系 人:刘勇
电 话:0731-89836219、89836218
招标代理: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邮 编:410002
联 系 人:黄涛 王长征 张劲波
电 话:0731-85177557、85177558
传 真:0731-85177567-828
电子邮箱:gcbhn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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