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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并州柳西

[龙城轶事] 太原历史文化名城主题贴(晋商博物院(山西府衙博物馆)今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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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19: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咋说呢,虽然全拆重建不好也无法理解,但是总比搞成别的项目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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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0: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原样重建应该不需要地勘吧,拆除重建或落架大修不是不可以,但拆光光重建比较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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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0: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原市北晨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浑源会馆片区历史民居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16 阅读次数:2】【 打印 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浑源会馆片区历史民居修缮项目已由太原市杏花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杏发改【2012】1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北晨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杏花岭区精营西边街,主要是对浑源会馆27号甲字院、18号院、23号院等21栋民居进行维护修缮。总建筑面积为2197.47平米,其中层高为一层的建筑共14栋,建筑面积为853.8平米;层高为二层的建筑共7栋,建筑面积为1343.67平米,均为砖木结构。
总投资额:约285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4 月  17  日至2013年4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经济日报》、《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西招投标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北晨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大街中段35号                    
联 系 人:杜科长                        
联系电话:13503545444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高新区新岛科技园A座七层704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1—7031708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系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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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2: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61# zxk


    两年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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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2: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xk


    两年了都
T_-_H 发表于 2015-4-19 22:01

记得200多万,但记成去年招标的了,一搜,前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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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2: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60# zxk


    和这个同时期的东夹巷,鼓楼二期等现在是何样,因此我严重怀疑是盖楼,等到木已成舟也无法挽回。尤其浑源会馆本体是市级文保单位,就这么全拆了?难道是传说中的“保护性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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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2: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xk


    和这个同时期的东夹巷,鼓楼二期等现在是何样,因此我严重怀疑是盖楼,等到木已成舟也 ...
湖蓝海 发表于 2015-4-19 22:13

保护性拆迁是拆夹杂的不和谐现代建筑,拆光光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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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2: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65# zxk


    不不,我说的“保护性拆迁”“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是官方掩饰的托词,当年的重庆蒋介石行营额拆除让这个词声名大噪。本身这个的确也是种保护手段,可这么多的现实案例说明这往往是是因为违法的成本太低打着所谓的修复之名把文物搬来搬去。甚至以此掩饰来盖楼。拆迁就无所谓保护,“保护性拆迁”往往只是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借口。无论是浑源会馆还是其他历史遗迹,正是在其特定的地点和时间中,才造就了它的历史文化价值。所谓的“保护性拆迁”,一旦挪动和改变了事物的原貌,我们就很难再认同其原有的历史文化价值,更何况拆光光了。地勘只能让我更加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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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2: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山初探佛回寺 发现“千年石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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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2: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66# 湖蓝海


    地勘太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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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2: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xk


    不不,我说的“保护性拆迁”“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是官方掩饰的托词,当年的重 ...
湖蓝海 发表于 2015-4-19 22:29

普通民居异地保护无妨,但重要的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等除非万不得已不主张异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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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2: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浑源会馆是砖木结构还是砖混结构?
若为砖木结构,有可能属于落架大修,这样会拆除原有主体木质结构,待主体重建后,将原砖、原木、原瓦、元器件重新归位。这种方式主要用于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文物,但所有拆除部件都会保留、编号。
若为砖混结构,不存在落架大修,一旦拆除便是不可逆的破坏。异地迁址修复,将破坏其原地原景的特有风貌,会丧失掉原属地的文化特征和历史承载性,是最不理想的文物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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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23: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70# 冰点enjeyt


    看1730楼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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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0 11: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原样重建应该不需要地勘吧,拆除重建或落架大修不是不可以,但拆光光重建比较蹊跷。
zxk 发表于 2015-4-19 20:47


也说不定是把建筑材料搬运走了或者是放在工棚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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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0 11: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说不定是把建筑材料搬运走了或者是放在工棚里了。
dingdangmaook 发表于 2015-4-20 11:34

这样最好了,落架大修或重建感觉就地拆着盖着比较合适,全部拆光再盖总觉得不太对劲,尤其是地勘,似乎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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