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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8 15: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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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 府发布了《石家庄市城市更新基金设立方案》《石家庄市城市更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深入贯彻党中 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 委、省政 府关于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
委、市政 府有关要求,在二环内做“减法",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在二环外做“乘法",支持拥河发展、拉开城市框架,拓展空间、优化布局,推动内涵式、集约式、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石家庄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设立石家庄市城市更新基金,制定以下基金设立方案。
基金名称为石家庄市城市更新基金,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暂定名称:石家庄市城市更新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企业登记部门核名为准,以下简称基金公司)。按照《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由市国资委委托市城发投集团履行城市更新基金出资人职责。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基金规模100亿元。一是市本级筹集城市更新资金20亿元,通过市国资委拨付市城发投集团,再由市城发投集团拨付基金公司,全部用于城市更新。二是募集社会资金80亿元,引进若干基石投资人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出资80亿元,以债权投资方式投入基金公司。
基金通过与有实力的房地产资本、建设资本、物业管理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等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若干子基金,力争拉动社会投资500亿元。
用于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区域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经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城市更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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