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自贸区到自贸港过渡阶段
在 习 近 平 总 书 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后,4月18日,海南 省 委迅速组织由省领导牵头的代表团,分赴全国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考察学习。省 委、省 政 府着力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加快构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1+N”政策体系,推动机构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实施方案相继出台,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框架基本确立。
中 央成立了由韩 正同志任组长、胡春华和何立峰同志为副组长的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建立了“中 央统筹、部门支持、省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018年7月2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学习贯彻习 近 平 总**重要讲话精神,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8年10月16日,国 务 院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中 央和国 家30多个部门专门制定支持方案、18部委联合印发支持海南试点30项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
2019年3月,十三 届全 国人 大二次会议上,“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写入全 国人 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提上国家立法日程。
2019年4月22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要求下一步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展现新面貌、迈上新台阶。
2019年11月8日、9日,领导小组在海口分别召开专家座谈会和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政策和制度体系,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2020年5月31日,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传达学习 习 近 平 总 书 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要指示,研究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各项工作,标志着海南正式进入自贸港建设分阶段实施的崭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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